云南曲靖一包工头拒付农民工工资获刑5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3/13 16:35:3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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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新网昆明3月11日电(王艳龙张玉绒)记者11日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获悉,一名在当地揽活的包工头因拒付农民工数百万工资,被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中新网昆明3月11日电 (王艳龙 张玉绒)记者11日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获悉,一名在当地揽活的包工头因拒付农民工数百万工资,被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经审查查明:2011年底,昆明宏成建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成公司)中标曲靖万宇国际商贸城A区建设工程后,与保某口头约定,由保某承建该工程A区第四项目部A4、A6、A8、A13四栋多层和A1、A2两栋高层。保某出于工程垫资、利润等问题的考虑,即经冯某介绍找到被告人黄某承建该工程,并口头约定黄某负责出资、购买材料等(即实际控制人),项目工程由被告人黄某自负盈亏,保某仅参与管理,劳务承包给冯某。

随后,保某找到具有项目经理资质的郭某与宏成公司商谈工程建设相关事宜,并于2012年5月签订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其中,四栋多层于2012年5月动工,2013年6月竣工;两栋高层于2012年10月动工,2014年3月竣工。期间,宏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工程相关款项按照工程进度,经宏成公司验收合格按比例拨付到第四项目部的工程款专用账户,劳务费由被告人黄某决定支付。被告人黄某收到款项后,将部分款项转入私人账户,用于偿还高利贷及个人借款,自2013年5开始未按时、按额支付劳务工资。至2014年1月,黄某累计拖欠116名农民工的工资共计人民币5654635.00元。经农民工多次催要,被告人黄某仍然拖欠未付。

2013年12月初,农民工采用罢工、围堵项目部、堵路、拨打市长热线等方式讨要劳务报酬。2013年12月曲靖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介入调查,并协调宏成公司先行筹集部分资金解决农民工工资。2014年1月,曲靖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黄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支付指令书,责令黄某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因被告人黄某下落不明,失去联系,即采用在营业场所对支付令进行张贴、联系家属等形式告知被告人黄某,黄某仍未履行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义务。2014年1月15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本案移交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立案侦查,后公安机关于同月26日在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陨西路首堰宾馆将逃匿的黄某抓获。去年1月28日黄某被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被逮捕,11月,麒麟区检察院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作为曲靖万宇国际商贸城A区第四项目建设工程的实际控制人,是该工程施工工人劳动支付义务主体,被告人黄某收到宏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的款项后,以逃匿、转移财产等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经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未支付,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2014年,麒麟区检察院已经办理3件4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切实保障了280余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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