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恶意讨薪 讨薪变成敲诈工程致损失惨重

 来源:中新海南网 发布时间:2008/9/2 15:02:5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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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部分包工头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制造事端敲诈勒索出资方,一旦达不到目的,便把事态扩大  警惕民工讨薪背后的敲诈“黑手”  业内人士建议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管理,确保农民工及时领…

部分包工头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制造事端敲诈勒索出资方,一旦达不到目的,便把事态扩大

  警惕民工讨薪背后的敲诈“黑手”

  业内人士建议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管理,确保农民工及时领到工资,严厉打击不法包工头恶意讨薪行为

  中新海南网9月2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8月24日,三亚一建筑工地发生一起纠纷,按合同约定,当事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为18万4千余元,而由包工头提供的欠款清单竟达到39万2千多元。由于协调未果,双方发生冲突。事件引起公安、劳动等部门的关注并得到妥善处理,但事件中暴露的一些怪象却引人深思——

  事件回放:

  18万工资变39万,包工头私自篡改合同引纠纷

  8月24日,三亚市卓达东方巴哈马二期工程工地发生一起农民工讨薪导致冲突事件,在冲突过程中,2名农民工和茂南建安集团海南分公司三亚卓达工程项目经理部3人不同程度受伤。

  在该起恶意讨薪的事件中,20多名农民工拿着包工头提供的欠款清单共39万2千多元,而茂南建安公司与包工头签定的合同上工程项目部欠款只有18万4千余元。

  在迟迟拿不到自己要求的39万余元的情况下,农民工们在讨薪过程中拉下了工地的供电总开关,并拉走了工地的一部分电缆等施工工具,导致工地被迫停工。据项目部预算,经济损失近30万元。

  在讨薪过程中,劳资双方发生冲突,导致双方多人受伤。

  在工程项目部的举报下,三亚警方和劳动监察部门迅速介入,警方将2名涉嫌殴打工人的项目部工作人员刑事拘留,拖欠的18万4千余元工资在近日发放完毕。

  而事件的关键人物,召集20多名农民工的包工头却一直没有露面。据知情人透露,整个事件中,该包工头始终在背后遥控指挥,这20多名农民工与其并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记者调查得知,由于建筑劳务市场的特殊性,项目建筑单位一般只与包工头签定劳动合同,约定工程任务、期限和报酬,包工头再去找农民工,包工头就成为了中间人。而用人单位——项目建筑单位和劳动者——农民工之间不发生直接的现金结算。如果包工头从中钻空子,往往很难监控。

  所以,经常发生包工头携款潜逃,农民工讨债无门的困境。

  疑点多多:

  纠纷不仲裁,为何拒绝劳动监察部门协调?

  在此起讨薪事件中,农民工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而是采用激进的方式讨薪。事后,在劳动监察部门的介入下,事情很快得到了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农民工用来讨薪的清单上,工资共为39万多元,而事实上,根据劳动部门的仲裁,拖欠工资只有18万多元。在这张清单上,只有包工头的签名,并没有得到项目方的承认。而民工们就是拿着这张“工资单”,来到项目部要钱,甚至一度拒绝劳动部门的参与,从而导致2名民工受伤。

  三亚市劳动监察支队黄副支队长告诉记者,在接到举报后,他们立即派人赶到现场。由于工人提供的欠款清单只有包工头的签名,并没有得到项目部的承认,项目部表示要求按照工程量进行测算,按照合同进行付款。但是工人们并不认同,表示一定要拿到39万余元的工资。在协调过程中,工人们还拒绝接受劳动监察支队的协调,表示要自己来处理这件事。

  为此,黄副支队长颇费了一番功夫,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合同付款,最终测算出所欠工资仅为18万4千余元,连工人们要求的39万余元工资的一半都不到。

  同时,由于工人们搬走了工地的电缆等施工设施,按照警方要求,劳动部门扣留了1万4千余元作为保证金,如工人归还工具,就全数付清工资款。

  劳动监察部门表示,近年来,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一系列有关规定,凡出现劳务纠纷,首先应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仲裁,会得及时公正的解决。

  但是,此次讨薪事件中,个别讨薪农民工却刻意拒绝劳动部门介入处理投诉,不但事先未向劳动部门投诉,还在劳动监察部门赶到现场协助双方处理的时候,采取排斥拒绝的态度,反而是工程项目部第一时间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着实让人匪夷所思。

  业界忧虑:

  包工头恶意讨薪,讨薪变成敲诈,工程损失惨重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的讨薪纠纷事件屡见不鲜,不但农民工一肚苦水,项目单位也是一脸无奈。

  劳有所得天经地义,背井离乡辛苦工作一年,农民工最大的希望就是收入有保证,能够顺利把血汗钱拿倒手。

  但是近年来,本地建筑市场却屡次遭遇恶意讨薪,成为一个社会难题。

  在五指山从事装潢行业的林先生说,前不久,他的工地就遭遇了一起恶意讨薪。林先生工地原本雇佣几名农民工负责搬运等工作,在费用结算中与包工头产生纠纷,结果对方强行撤走所有工人,而且拒绝其他民工单独与林先生合作。造成林先生工程停滞,损失巨大,无奈之下,林先生只好从海口临时找工人进场施工,“甚至连搬砖的工人都是从海口打的请来的。”

  三亚一些建筑工程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纷纷就此感到忧虑,表示如果任由恶意讨薪行为持续下去,将来本地健康的建筑市场秩序必然遭到破坏。

  部分包工头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频频制造事端,敲诈勒索出资方,一旦达不到目的,便把事态扩大。据三亚劳动监察部门介绍,仅三亚地区今年就已发生数起包工头恶意讨薪的情况,致使建设单位被迫让步,造成每个工程平均多支付人工工资约10万元,严重扰乱了全区的建筑市场,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一位业内人士说,个别“黑包工头”利用人们同情弱者的心理,动辄利用农民工的特殊身份以讨薪之名行敲诈之实,上演恶意讨薪行为,成为本地建筑市场的一个“毒瘤”,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难题待解:

  对“恶意讨薪”说不,三亚年内有望出台相关法规

  知情人透露,恶意讨薪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工人讨薪”解决工程各方合同纠纷。这主要发生在整建制施工队,如开发商与施工总承包企业因结算发生争议,未能达成一致,施工企业便怂恿工人以群体性讨薪为名,施加压力,甚至阻断交通,以达到尽快解决目的;另一种则是“黑包工头儿”或零散工人,私自揽活随意要价,为达到目的操纵务工人员制造事端,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在此背景下一些省份已出台相关法规,对“恶意讨薪”开始说不。

  2005年,北京发生“恶意讨薪敲诈勒索案”。一些人从以往进城务工者的极端讨薪方式中看到了“商机”,打起了通过恶意讨薪盈利的主意。为此,北京警方当年先后依法处理了295名参与恶意讨薪的人。

  今年5月5日,福建省建设厅就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要坚决遏止“不法讨薪”行为,各地在解决拖欠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极少数企业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虚作假、伪造拖欠证据索取不当利益,或为达到其他目的,以讨薪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给社会带来负面、甚至恶性影响的“不法讨薪”行为,要予以曝光并严惩;触犯法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三亚市劳动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执法部门,一方面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另一方面也要坚决打击恶意敲诈行为。目前,针对建筑市场遏止“不法讨薪”行为的有关法规正在拟订,有望年底前出台。

  回归理性:

  民工讨薪要依法,劳动部门和法院均可帮民工撑腰

  劳动监察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农民工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不要采取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是要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与老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保护自身权益的最起码的手段。

  遇到纠纷,应当寻求正当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是要和对方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对方违约,就要向劳动部门反映,或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来帮助自己。

  以三亚为例,目前在三亚农民工通过口头起诉就可以打官司讨欠薪。

  另外,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省内建筑市场的招工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在我国多数发达城市,已经出现了劳务公司,业主方和建筑公司根据工程量,找到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招工。这样就避免了建筑公司方、业主方和民工的直接接触。同时,劳务公司招工时会按照自己的要求找到符合技术要求的工人进行工作。

  而目前在包括三亚在内的海南大部分地方,工程项目方均是在社会上找到一些所谓的“包工头”,这些包工头并不具备用人主体资质,由于是私人性质,包工头很容易拖欠工资,侵害工人的合法权益。此外,一旦包工头玩失踪,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处理时难度也会非常大。

  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管理,特别是对不法包工头恶意讨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一是要加强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在建筑行业全面推行农民工人手一本的计酬手册,按时对农民工出勤、报酬支付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组织劳动、建设等部门定期对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计酬制度得到真正落实。二是要建立建筑市场不良信誉记录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坚决清理有违规记录的不法包工头。三是要组织公安、司法等部门对恶意讨要工资的“害群之马”从严、从快坚决打击,并加强宣传引导,防止恶意讨薪事件的蔓延。

  作者:刘守波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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